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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也没有流量特权
2026-06-11 09:49 作者:王彬 来源: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:孙劲贞

6月10日,微博社区观察员官方账号“围脖侠”发文称,经核实,账号“俞浩-爱送黄金”被某企业投诉,其作为网络名人账号以“喊话”等形式发布质疑、拉踩企业的违规内容,因违反中央网信办“清朗·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”专项行动要求,在多个平台被责令予以禁言处置。

俞浩是追觅科技创始人。审视其过往言行,无论是对公众口出狂言“不喜欢追觅的都是loser”,还是将质疑他的媒体和网友斥为“黑心自媒体”“敲诈勒索的社会毒瘤”,这些言行早已不只是“狂”,也不是什么正常调侃和直率表现,而是呈现出较强的攻击性,具有显著的博眼球、抢流量嫌疑和制造对立、放大撕裂效应。

一个“能言善辩”的青年企业家,为何走到了被禁言的下场?一是将流量奉为圭臬,笃信“得流量者得一切”“泼天流量”等于“泼天富贵”,这从他“自媒体时代,不怕负面,就怕没声量”“争议是最好的流量燃料”等言论中可见一斑,然而轻易召唤流量是有风险的,很容易被流量反噬,进而招致泼天麻烦、泼天祸患。二是急于立“语出惊人的狂人式企业家”人设,却失去了对“企业家”这一身份的基本敬畏。企业家可以有个性,但不能没有原则和底线,社会对企业家高看一眼,绝不意味着要容忍和接受企业家的一切言行。

为什么“俞浩们”会存在这样的问题?除了个人的侥幸心理、赌徒心态和错误认知外,部分平台对“流量逻辑”“流量心态”的推崇,以及公众中存在的对企业家的“造神冲动”,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一些平台为了自身活跃度和商业利益,变相鼓励争议性内容,让“越出格越吸睛、越吸睛越获利”成为潜规则;与此同时,部分人将某些企业家的成功等同于全能,对其极端言论报以喝彩甚至模仿,无形中为“俞浩们”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温床。

法律面前没有流量特权,公序良俗面前也没有企业家豁免权。只有切实遵守道德和法律,多为社会做有价值、有意义的事,让一切发心与行为经得起情理法的审视与检验,才能获得真正的“护身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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